极米科技:极米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等相关规定,公
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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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
应变更,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
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
为准:
(一)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而是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作出该选择的,承租人应当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
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
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
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承租人应
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
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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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 2021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
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
〔2018〕35 号文件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2、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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