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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极米科技:极米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
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传均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
有效,《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
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助于提升公
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二)《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与会监事审议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附件,《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
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
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三)《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
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其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四)《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补选
吴海山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