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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极米科技:极米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30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
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传均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 n)
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

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
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成都极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29日,并以
557.1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授予2,722,500份股票期权;
以1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授予159,000股限制性
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 n)
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