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9-29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
金总计人民币 1,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6日下发《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34股,发行价格为27.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738.7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05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7日审验出具“天衡
验字〔2021〕0010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 管 协 议 》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2021 年 8 月 3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80.43 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
为人民币 3930.07 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37,722.99 37,722.9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27.37 10,027.37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55,750.36 55,750.36
三、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 3,930.07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 1,100.00 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7.99%。公司最近 12 个月
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
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1,100.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
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