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 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综 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文凯 温旭辉 张玉青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