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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微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下发《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 号),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623,334 股,发行价格为
27.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738.7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8,058.3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80.43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 8 月 27 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
00102 号”《验资报告》。2021 年 9 月 1 日,宏微科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微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宏微科技进行持续
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民生证券通过日
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2 年
1-6 月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 年 1-6 月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宏微科技签订承销及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2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2 年 1-6 月宏微科技在持续督导期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     2022 年 1-6 月宏微科技在持续督导期
 4
       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间未发生违背承诺等事项。
       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5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宏微科技经营情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宏微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 1-6 月,保荐机构督导宏微科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宏微科技依照相关规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行公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宏微科技的内控制度的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宏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微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宏微科技严格执行信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他相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2022 年 4 月 30 日,宏微科技公告的
 10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第一季度报告存在部分差错,保荐机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构督促宏微科技及时进行了更正。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1-6 月,宏微科技及其控股股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1-6 月,宏微科技及其控股股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2 年 1-6 月,经保荐机构核查,宏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13                                              微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易所报告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022 年 1-6 月,宏微科技未发生相关
 14
        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情况。
        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
        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
        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
                                               2022 年 1-6 月,宏微科技不存在需要
 15     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
                                               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
        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
        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持续督导期内存在的问题

    2022 年 4 月 30 日,宏微科技公告的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中出现了部
分差错。

    (二)整改情况

    针对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差错,民生证券督促宏微科技及时进行了整改,
具体措施如下:

    1、及时对财务数据进行了修订,并进行了更正公告。

    2、专门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规范指导,协助公司完善信息披露流程,设立信
息披露三级复核流程,包括财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审核,公司董事、
高管人员二级审核以及民生证券三级审核程序。

    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学习及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强化信息披露管
理。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以此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信息
披露规范的理解和工作水平。

    4、定期邀请讲师来公司授课培训并积极吸纳优秀的财务人员,以此提高公
司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为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保障。

    5、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再次明确公司信息披露各环节的负责人及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及其义务。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风险

    功率半导体器件行业技术不断升级,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
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现有的技术存在被新的技术替代的可能。如国内外竞争
对手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而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
展趋势并制定新技术的研究方向,或公司技术和产品升级迭代的进度跟不上行
业先进水平,新产品研发失败,将导致产品技术落后、公司产品和技术被迭代
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重要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产品中的核心原材料中自研芯片采用 Fabless 模式委托芯片代工企业生产,
外购芯片主要采购于英飞凌等芯片供应商。如果公司主要芯片代工供应商产能
严重紧张或者难以通过供应商采购芯片,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及时、足量
供应,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随着公司改扩建项目的投产使用,将新增较大量的固定资产,使得年新增
折旧及摊销费用较大。若公司未来因面临低迷的行业环境而使得经营无法达到
预期水平,则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带来的新增效益可能无法弥补计提折旧的金
额。

       (三)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国际市场上,经过 60 余年的发展,以英飞凌、安森美、意法半导体为代表
的国际领先企业占据了全球半导体分立器件的主要市场份额。同时,国际领先
企业掌握着多规格中高端芯片制造技术和先进的封装技术,其研发投入强度也
高于国内企业,在全球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几乎垄断工业控制、新能源、电
动汽车等利润率较高的应用领域。

    国内市场较为分散,市场化程度较高,各公司处于充分竞争状态。我国目
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并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这可能
会吸引更多的竞争对手加入从而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如果研发效果不达预
期,不能满足新兴市场及领域的要求,公司市场份额存在下降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控制、新能源、电动汽车等行业,如果宏观经济
波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上述行业的整体盈利能力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半导体行业也将随之受到影响,从而对公司的销售和利润带来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2022 年 1-6 月/2022 年      2021 年 1-6 月/2021 年
         项目                                                                 变动幅度(%)
                             6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332,789,969.12             234,388,642.12             4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2,242,711.13              31,787,589.99              1.43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6,399,195.90              22,652,757.12             16.54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8,465,632.43            -12,739,456.82           不适用
       量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09,006,226.39             876,502,937.20              3.71
       净资产
        总资产                 1,375,095,700.27          1,280,714,866.30              7.37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31                -25.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31                -25.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9                 0.22                -13.64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1%              12.88%     减少 9.27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96%                9.18%    减少 6.22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98%                5.02%    增加 1.96 个百分点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较 2021 年 1-6 月增长 41.98%,主要原因系 2022
年 1-6 月公司接受的订单饱满,整体产能提升,受益于下游客户需求的增长,
单管及模块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带动公司收入增长。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因下游市场需求
旺盛,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加,未能及时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公司增加了存货
储备量,使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快速增加,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扩大,相应的日常经营支出大幅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 2022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技术优势

    IGBT 作为一种功率半导体器件,是国际上公认的电力电子技术第三次革命
最具代表性的产品,是工业控制及自动化领域的核心元器件,属于国家战略高
新技术及核心关键技术。公司专注于功率半导体器件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始终
坚持“关注需求、赋予价值、成就品牌”的研发理念,以技术自主创新为根基,
以研发持续投入为保障,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研发团队。公司已具
备并掌握先进的 IGBT、FRED 芯片设计能力、工艺设计能力、模块的封装设计
与制造能力、特性分析与可靠性研究能力、器件的应用研究与失效分析能力。
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是公司模块产品具有高性价比的主要竞争力之一。经
过十多年的技术沉淀和积累,公司已在 IGBT、FRED 等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
和模块的设计、封装和测试等方面积累了众多优秀核心技术。其中芯片领域的
核心技术主要包括微细沟槽栅、多层场阻断层、虚拟元胞、逆导集成结构等
IGBT 芯片设计及制造技术;软恢复结构、非均匀少子寿命控制技术等 FRED
芯片设计及制造技术;高可靠终端设计等高压 MOSFET 芯片设计及制造技术等。

    2、产品优势

    公司致力于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及模块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集
中应用于工业控制(变频器、伺服电机、UPS 电源等),部分产品应用于新能源
发电(光伏逆变器)、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电控系统、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多元
化领域。

    目前,公司产品已涵盖 IGBT、FRED、MOSFET 芯片及单管产品 100 余种,
IGBT、FRED、MOSFET、整流二极管及晶闸管等模块产品 300 余种,公司产
品性能与工艺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3、客户优势

    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与众多知名企业客户保持了良好的
商业合作关系,同时依托龙头客户产生的市场效应不断向行业内其他企业拓展。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
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
投入 2,323.89 万元,较 2020 年度增长 64.74%;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达到 6.98%,
随着公司在研项目有序推进,公司研发费用投入有所增加。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4,524.41 万元,包括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3,174.41 万元以及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 31,35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收支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67,738.79

减:支付承销及保荐费                                                 6,096.49

2021 年 8 月 27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642.30

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                                  16,343.14

其中: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6,298.66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44.48
减: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减: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                                                  1,641.22

减: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91.3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                                     31,350.00

其中:现金管理投资支付                                                   72,050.00

        现金管理投资收回                                                 40,700.00

减: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88.71

减:手续费支出                                                                0.97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118.63

加:利息收入                                                                128.81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74.41


       公司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
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形式            持股数量(万股)

                                             直接持股                     2,453.44
                   实际控制人、董事
 1       赵善麒                       通过战略配售资产管理计划
                         长                                                 201.74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580.61
 2       丁子文            董事       通过战略配售资产管理计划
                                                                              4.36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28.00
 3       李四平            董事
                                        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股                 15.59
                                        直接持股                    125.05
 4     刘利峰          董事
                                   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股              14.02

 5     肖海伟          董事                 -                              -

 6     汤胜军          董事                 -                              -

 7     温旭辉         独立董事              -                              -

 8     张玉青         独立董事              -                              -

 9     王文凯         独立董事              -                              -

10     罗实劲          监事                 -                              -

                                   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股              22.83
11      许华           监事      通过战略配售资产管理计划
                                                                      6.54
                                         间接持股
12     戚丽娜          监事        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股              12.71

                                        直接持股                    174.19

13     王晓宝     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股              13.62
                                 通过战略配售资产管理计划
                                                                      5.45
                                         间接持股
14     常东来     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持股                     28.00

15     许春凤     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股              16.80

                                   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股              24.39
16     薛红霞     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战略配售资产管理计划
                                                                      6.54
                                         间接持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宏微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宏微科技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