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12-31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宏微科技
股票代码:688711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名称: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1303-033
室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1303-033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名称:潘世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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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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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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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宏
指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指 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春新优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指 潘世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合计持股比例减至 5%以下的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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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的基本信息
名称 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
注册地址
心 2 号楼 1303-03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2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882045X6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5 年 10 月 9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0 月 9 日至 2030 年 10 月 8 日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
通讯地址
心 2 号楼 1303-033 室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
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
(不含涉外调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 所占比例
1 赣州协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4,000 万元 99.5025%
(有限合伙)
2 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 20 万元 0.4975%
司
3.信息披露义务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潘世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出生年月 1971 年 5 月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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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潘世明为常春新优普通合伙人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潘世明与常春新优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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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也没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持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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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7,0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1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12 月 29 日,常春新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58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2%。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常春新优 大宗交易 2022.12.29-2022.12.29 75.00 586,000 0.42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常春新优 5,683,500 4.12 5,097,500 3.70
潘世明 1,366,500 0.99 1,366,500 0.99
合计 7,050,000 5.11 6,464,000 4.69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仍持有宏微科技 6,464,000 股,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4.69%。前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1),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期间内,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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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新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9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常春新优持有公司股份 7,050,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11%;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期间内,常春新优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将公司股份 1,366,500 股转让给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本次内部转入
股份完成后,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7,0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11%,合计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其中常春
新优持有公司股份 5,683,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12%,一致行动人
潘世明持有公司股份 1,366,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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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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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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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盖章):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字):潘世明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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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华山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路 18 号
股票简称 宏微科技 股票代码 688711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
信息披露义务 人 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 信息披露义
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1 名称 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号楼 1303-033 室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潘世明 务人通讯地 广东省深圳市
2 名称
址
拥有权益的股 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 司 上市公司实
是 否□√ 是 否□√
第一大股东(发行 际控制人
完成后) (发行完成
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披露前拥有权 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 占 持股数量:7,050,000 股;
上市公司已发 行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5.11%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持股数量:6,464,000 股;
拥有权益的股 份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4.69%
数量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
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有权益的股份 变
方式:大宗交易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13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 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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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盖章):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字):潘世明
签署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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