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宏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负责宏微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2 年度持续督导 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人已与宏微科技签订《保荐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 回访等方式了解宏微科技业务经营情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宏微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宏微科技在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期间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向上 4 未发生按相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宏微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 5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宏微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保荐人督促宏微科技进一步完善公司 7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的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保荐人督促宏微科技进一步完善公司 8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和规则等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人督促宏微科技进一步完善信息 9 件,并有充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其信息披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露文件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人对宏微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行事前或事后的及时审阅,不存在应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 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主 要原因系公司在《2021 年年度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编制过程中,存在前五大客户和关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交易部分内容披露不真实、不完整情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形;在《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过程中,存在会计处理科目使用错误、 督促其完成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抵消权益分类、未 正 按照新租赁准则列报的情况。公司受 到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不属于行 政处罚或重大违法违规情形。针对上 述事项,公司已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 作以及财务人员的合规培训,完善公 司内控流程,并且已根据江苏证监局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的要求于 2023 年 2 月按时报送了相关 警示事项整改措施报告,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宏微科技及其控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2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 诺的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告,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人核查,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13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行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宏微科技未发生 14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前述情况 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 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人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划,并明确了具体的检查工作要求 上述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 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宏微科技不存在 16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前述情形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 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宏微科技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3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风险 功率半导体器件行业技术不断升级,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 争优势的关键。公司现有的技术存在被新的技术替代的可能。如国内外竞争对手 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而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并制定新技术的研究方向,或公司技术和产品升级迭代的进度跟不上行业先进水 平,新产品研发失败,将导致产品技术落后、公司产品和技术被迭代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重要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产品中的核心原材料中自研芯片采用 Fabless 模式委托芯片代工企业生产, 外购芯片主要采购英飞凌等芯片供应商。如果公司主要芯片代工供应商产能严重 紧张或者难以通过供应商采购芯片,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及时、足量供应, 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随着公司改扩建项目的投产使用,在建工程将陆续转为固定资产,将会导致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增加。若公司未来因面临低迷的行业环境而使得经营无法达 到预期水平,则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带来的新增效益可能无法弥补计提折旧的金 额。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0.63% ,公司原材料的成本占成本的比 例超过 78%,如果未来公司产品技术优势减弱、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供求形势出 现重大不利变化、采购成本持续提高或者出现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等情况,将 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 4 (四)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国际市场上,经过 60 余年的发展,以英飞凌、安森美、意法半导体为代表 的国际领先企业占据了全球半导体分立器件的主要市场份额。同时,国际领先企 业掌握着多规格中高端芯片制造技术和先进的封装技术,其研发投入强度也高于 国内企业,在全球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几乎垄断工业控制、新能源、电动汽车 等利润率较高的应用领域。 国内市场较为分散,市场化程度较高,各公司处于充分竞争状态。我国目前 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并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这可能会吸 引更多的竞争对手加入从而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如果研发效果不达预期,不 能满足新兴市场及领域的要求,公司市场份额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控制、新能源、电动汽车等行业,如果宏观经济波 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上述行业的整体盈利能力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半导 体行业也将随之受到影响,从而对公司的销售和利润带来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减(%) 营业收入(元) 92,608.38 55,063.61 68.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7,870.81 6,882.94 14.35 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037.67 4,297.51 40.49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139.41 -7,407.49 9.88 净额(元) 5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减(%)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96,568.65 87,650.29 10.17 资产(元) 总资产(元) 168,898.64 128,071.49 31.88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 0.60 -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7 0.60 -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44 0.37 18.92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9 14.83 减少 6.24 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6.66 9.26 减少 2.60 个百分点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6.94 6.88 增加 0.06 个百分点 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2,608.38 万元,同比增加 68.18%;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870.81 万元,同比增加 14.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037.67 万元,同比增加 40.49%,主要系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的订单饱满,整体产能提升,营业总收入和利润同比均有所增 长。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 168,898.64 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 31.8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96,568.65 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 10.17%。 主要系因公司实现经营利润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39.41 元,同比增加 9.88%,主要系公司 下游需求旺盛,为了生产和经营的需要,公司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开支增加所导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 IGBT 作为一种功率半导体器件,是国际上公认的电力电子技术第三次革命 最具代表性的产品,是工业控制及自动化领域的核心元器件,属于国家战略高新 6 技术及核心关键技术。公司专注于功率半导体器件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始终坚持 “关注需求、赋予价值、成就品牌”的研发理念,以技术自主创新为根基,以研 发持续投入为保障,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研发团队。公司已具备并掌 握先进的 IGBT、FRED 芯片设计能力、工艺设计能力、模块的封装设计与制造 能力、特性分析与可靠性研究能力、器件的应用研究与失效分析能力。公司自主 研发设计的芯片是公司模块产品具有高性价比的主要竞争力之一。经过十五年的 技术沉淀和积累,公司已在 IGBT、FRED 等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和模块的设 计、封装和测试等方面积累了众多优秀核心技术。其中芯片领域的核心技术主要 包括微细沟槽栅、多层场阻断层、虚拟元胞、逆导集成结构等 IGBT 芯片设计及 制造技术;软恢复结构、非均匀少子寿命控制技术等 FRED 芯片设计及制造技术; 高可靠终端设计等高压 MOSFET 芯片设计及制造技术等。 (二)产品优势 公司致力于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及模块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集中 应用于工业控制(变频器、伺服电机、UPS、开关电源等),部分产品应用于新 能源发电(光伏逆变器)、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电控系统、电动汽车充电桩)等 多元化领域。 目前,公司产品已涵盖 IGBT、FRED、MOSFET 芯片及单管产品 80 余种, IGBT、FRED、MOSFET、整流二极管及晶闸管等模块产品 300 余种,公司产品 性能与工艺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三)客户优势 公司凭借先进的产品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与行业龙头企业及 众多知名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同时依托龙头企业产生的市场效应不 断向行业内其他企业拓展。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度 上年度 变化幅度(%) 7 费用化研发投入 6,427.80 3,790.12 69.59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6,427.80 3,790.12 69.5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增加 0.06 个百分 6.94 6.88 比例(%) 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69.59%,主要系公司在研项目有序推进,研发费 用随各项目合理投入所致。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0,446.66 万元,包 括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6,596.66 万元以及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 23,850.00 万 元。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收支项目 金额 2021 年 8 月 27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6,423,005.69 减:以前年度发生净额 406,649,718.26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9,773,287.43 加:本年度募集资金累计增加金额 952,649,446.99 (1)理财产品赎回 942,000,000.00 (2)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注】 2,033,613.34 (3)利息收入 943,970.96 (4)变更募投项目退回土地使用权购置款 7,671,862.69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累计减少金额 1,096,456,108.92 (1)购买理财产品 1,007,000,000.00 (2)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83,796,949.37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413,140.00 (4)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28,400.00 8 (5)手续费支出 17,619.55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5,966,625.50 注:2022 年度理财收益合计 5,261,179.44 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剩余 3,227,566.10 元 理财收益已全部划转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入方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账号 金额 式 募集资金专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519902361910206 活期 26,280,236.80 户 募集资金专 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474176508891 活期 29,365,842.17 户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募集资金专 03004653377 活期 7,661,898.79 分行 户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募集资金专 10615101040243670 活期 2,658,647.74 营业部 户 合计 - - - 65,966,625.50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宏微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年度内股份增减 姓名 职务(注)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变动量 董事长、总经理、 赵善麒 1,752.46 2,453.44 700.98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丁子文 414.72 515.61 100.89 董事会秘书 9 李四平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28.00 8.00 董事、副总经理、 刘利峰 89.32 109.55 20.23 核心技术人员 肖海伟 董事 0 0 - 汤胜军 董事 0 0 - 温旭辉 独立董事 0 0 - 张玉青 独立董事 0 0 - 王文凯 独立董事 0 0 - 罗实劲 监事会主席 0 0 - 许华 监事 0 0 - 职工监事、核心技 戚丽娜 0 0 - 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 王晓宝 124.42 152.44 28.02 术人员 常东来 副总经理 20.00 28.00 8.00 薛红霞 财务总监 0 0 - 许春凤 副总经理 0 0 - 俞义长 核心技术人员 0 0 - 麻长胜 核心技术人员 0 0 - 合计 - 2,420.92 3,287.04 866.1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宏微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 阳 李 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