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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微科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2023-04-26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我们作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
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对我们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工
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温旭辉,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
学,电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 年 7 月至 1986 年 8 月任机械工业部西安微
电机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86 年 9 月至 1993 年 3 月,在清华大学攻读博士;1993
年 7 月至今在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现任研究员;2015 年 1 月至今任天
津中科华瑞电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8 年 10 月至今任中科菲
仕电气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张玉青,男,196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公司独立董事。1989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1982 年
9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电器分所编辑;1996
年 7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电器分所副主编;
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电器分所行
业室主任、主编;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电器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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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总编;2018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电器分院总编、中国电
器工业协会新能源电器联盟秘书长;2020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王文凯,男,1968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无境外
永居权。1988 年 9 月至 1994 年 3 月,历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副经理;1994
年 4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中国香港 D.P.LAU & COMPANY CA CPA 审计员;1995
年 11 月至 1998 年 2 月,历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经理、高级经理、所长助理;1997
年 9 月至 1998 年 2 月,借调中国证监会国际业务部工作;1998 年 3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9 年 1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常州正
大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副所长;2014 年 1 月至今,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常州分所合伙人;2016 年 2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日盈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常州公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
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
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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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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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应 出 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 席
事姓名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温旭辉    12      12        12       0        0       否            3

张玉青    12      12        12       0        0       否            3
王文凯    12      12        12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8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
 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
 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
 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
 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
 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
 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
 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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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
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
确的意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研究相关议案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同时,
我们对报告期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2 年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分别
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2022 年 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了《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及《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上
述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
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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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
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业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
意 的 独立 意见。 本次 利润分配 以股权 登记 日2022 年1 月 25日 的 公司总股本
98,493,33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94,146.802元。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以 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天的公司总股本 98,493,334 股,合计转增
39,397,334 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137,890,668 股。该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已实施完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
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
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
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维护
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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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
作用。
    (十二)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况;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我们同意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应加强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以及财务人员的合规培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除上述情形,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
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
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
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
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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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温旭辉、王文凯、张玉青
                                               2023年 4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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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之签字页)




       温旭辉                张玉青                  王文凯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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