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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生物:成大生物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15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在 2021 年度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运行、风险
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审计、监督。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克兢先生、独立董事刘晓辉先生和
董事邱闯先生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陈克兢先生
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均
出席了上述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财务状况、定
期报告、会计政策等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并决议通过所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内容
                                1、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2、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 3 月 成大生物 2021 年审 3、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9 日        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4、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 年 10   成大生物 2021 年审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月 26 日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
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
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
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资格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可其业务能力和
职业素质,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审计工作质量表示满意。

    (二)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和检查
公司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
公司日常经营的规范运作,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了解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加强完善提供专业建议,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
利益。

    (三)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认真、仔细审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未
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和疏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

    (四) 协调管理层、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提高了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
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等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保持全方位的沟通
交流,将继续本着专业、独立、客观的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
查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