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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大生物:成大生物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5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内部结构变更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且合
规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事宜。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规定。

    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影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
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2 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综合类证券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
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
提升资金运营能力。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有关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暨关联交易的相关
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不包含银行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七、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系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突出贡
献并参考上市公司市场薪酬标准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
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相关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克兢     张克坚     刘晓辉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