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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大生物:成大生物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30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0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 1 号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37,925,1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7,925,1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7.131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13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宁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崔建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与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37,862,177 99.9735 62,996 0.0265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
  1      变更与调   1,261,881         95.2451     62,996      4.7549    0       0
         整及延期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恒信(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凤、孙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