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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大生物:成大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陈克兢     张克坚     刘晓辉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