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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冉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冉半导

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普冉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

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1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普冉股份签订承销及
        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2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2 年上半年度普冉股份在持续督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3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2022 年上半年度普冉股份在持续督
          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4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5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普冉股份经营情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普冉股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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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普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普冉股份依照相关规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7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公司治理制度。
                     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普冉股份的内控制度的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普
 8     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冉股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促普冉股份严格执行信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他相关文件。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保荐机构对普冉股份的信息披露文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2 年上半年度,普冉股份及其控股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11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管关注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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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22 年上半年度,普冉股份及其控股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12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2022 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
 13
        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普冉股份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2022 年上半年度,普冉股份未发生相
 14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关情况。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
        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
                                                2022 年上半年度,普冉股份不存在需
 15     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
                   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    重大风险事项

      (一)技术风险

      1、产品研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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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及产品迭代速度较快。芯片设计公司需要
不断地进行创新,同时对市场进行精确的把握与判断,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
新技术、新产品以跟上市场变化,赢得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

    公司新产品的开发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存在
周期较长、资金投入较大的特点,在产品规划阶段,存在对市场需求判断失误的
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定位错误;(2)由于公司产品技术较为复杂,公司存在

对企业自身实力判断失误的风险,主要是对公司技术开发能力的判断错误,导致
公司研发项目无法实现或周期延长;(3)由于先发性对于公司产品占据市场份额
起到较大的作用,若产品迭代期间,竞争对手优先于公司设计生产出新一代产品,
公司有可能丢失较大的市场份额,从而影响公司后续的发展。

    2、技术泄密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核心技术对于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

力的提升具有关键性作用。由于行业内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技术泄密,或专
利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集成电路公司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如前述情况发
生,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与其产能利用率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晶圆制造、晶圆测试和封装测试均为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相关行业集中

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的晶圆代工主要委托华力和中芯国际进行,公司的晶圆
测试和封装测试主要委托紫光宏茂、上海伟测和中芯长电、华天科技、通富微电
等厂商进行。

    如果上述供应商发生类似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或因集成电路市场需求旺盛
出现产能紧张等因素,晶圆代工、晶圆测试和封装测试产能可能无法满足需求,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风险

    芯片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对技术人员的水平要求较高,行业内优


                                   4
秀的人才较为短缺。同行业竞争对手仍可能通过更优厚的待遇吸引公司技术人
才,或公司受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技术人才流失,将对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以及
技术能力的储备造成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
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

委 工业和信息 化部公告 2020 年第 45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
知》(发改高技〔2021〕413 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 10%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公司 2021 年 5 月 29 日被认定为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自

2017 年起至 2021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公司减按 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如果未来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较大的变化,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风险

    芯片设计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该行业知识产权众多。在产品开发过程中,

涉及到较多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等知识产权的授权与许可。未来不能排除竞争对
手或第三方采取恶意诉讼的策略,阻滞公司市场拓展的可能性。同时,也不能排
除竞争对手窃取公司知识产权非法获利的可能性。

    四、   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   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5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                          569,406,458.17     511,619,897.94                1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397,770.99     113,515,496.09                -8.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01,160,689.99     110,142,029.22                -8.15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041,306.67      90,786,456.81              -268.5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17,210,517.31 1,931,920,162.40                  4.41

总资产                           2,203,111,057.25   2,024,718,068.86                8.81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4               2.98               -3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3               2.98               -31.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1.99               2.90               -31.38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8              25.34    减少20.0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5.17              24.59    减少19.42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1.80              6.81     增加4.99个百分点

    1、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1.29%,达 5.69 亿元。主要系报告期

内,公司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在原有的存储产品线领域,积极推进

产品更新迭代并拓宽下游 应用,2022 年上半 年存储器芯片业务 营业收入为

55,713.50 万元;在“存储+”的产品线领域,MCU 和 VCM Driver 等新产品的量

产及销售,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结构,2022 年上半年“存储+”芯片业务营业收

入为 1,225.96 万元。

    2、202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8.91%,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8.15%,主要系:一方面,受

疫情和下游需求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增速略有放缓;另一方面,公司为保持产

品竞争力,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员工人数保持稳定上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地增长,合计增长 3,887.44 万元。


                                        6
    3、2022 年 1-6 月 经营 活动产 生的现 金流量 净额较 上年 同期相 比下降

268.57%,为-1.53 亿元,主要系 2022 年上半年:1)公司下游客户因受疫情影响,

账期有所延长,回款速度放缓;2)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主动增加备

货,向上游支付较多货款;3)公司员工人数显著增长,工资薪金支付增加。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较上年期末分别增长 4.41%和

8.81%,主要系报告期内持续盈利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

比下降 31.54%、31.88%及 31.38%,主要系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

行,增加股本 905.7180 万股,此外同比净利润略有下降所致。

    六、   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   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坚持做好主营业务,持续保持有质量发展,在已销的

产品稳步增长的前提下,加强研发投入,业务保持稳定增长。2022 年 1-6 月,公

司研发费用为 6,721.14 万元,研发投入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92.98%。

    此外,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累产品和技术优势。通过积极推进工艺制

程的升级及原有产品的迭代,降低了产品的成本,通过新品的量产丰富产品线和

下游应用,提升了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八、   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766.68 万元,其中以前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852.51 万元,2022 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 2,914.16 万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136,197,815.17 元。

具体情况如下:


                                     7
                      明细                                         金额(元)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                                  1,245,545,363.61
减:置换先期自有资金投入                                                      69,467,414.60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8,199,354.45
加: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                                        18,319,220.61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36,197,815.17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招商银行 上海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121937105210406         活期存款     86,438,023.16
营业部
招商银行 上海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121937105210909         活期存款     25,753,160.95
营业部
招商银行 上海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121937105210102         活期存款    109,470,025.69
营业部
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3004654788              活期存款         43,082.28
公司金桥支行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8110201013101356343     活期存款         47,663.90
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合计                                       221,751,955.98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
                                   23002453867             七天通知存款     305,247,606.92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8110201032801373796           七天通知存款     300,663,381.00
        虹桥支行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31010010201000046726           协议存款        308,534,871.27
      公司上海分行
                                  合计                                      914,445,859.19


    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情况



                                                8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情况
                                     直接持股 9,499,377 股,并持有上海志颀 18.72%的
                                     出资份额、宁波志冉 33.20%的出资份额和宁波志
                    董事长、总经理、 旭 22.14%的出资份额。此外,通过中信证券普冉
  1       王楠
                      核心技术人员   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科创板 IPO 配售,持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7.17%的份额。
                                     持有上海志颀 16.50%的出资份额,此外,通过中
                                     信证券普冉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
  2      孙长江     董事、副总经理
                                     产管理计划参与科创板 IPO 配售,持有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14.85%的份额。
                                     直接持股 2,463,731 股,并持有上海志颀 6.93%的
                    董事、副总经理、 出资份额。此外,通过中信证券普冉股份员工参
  3      李兆桂
                      核心技术人员   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科创板
                                     IPO 配售,持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95%的份额。
  4       陈凯            董事         直接持股 84,403 股。
                                     直接持有上海志颀 9.79%的出资份额,此外,通过
                    监事会主席、职工
                                     中信证券普冉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
  5       陈涛      监事、核心技术人
                                     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科创板 IPO 配售,持有集合资
                            员
                                     产管理计划 4.40%的份额。
                                     直接持有上海志颀 4.84%的出资份额,此外,通过
                    监事、核心技术人 中信证券普冉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
  6      冯国友
                            员       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科创板 IPO 配售,持有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3.85%的份额。
                                       直接持有上海志颀 10.65%的出资份额,此外,通
                                       过中信证券普冉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
  7      童红亮        副总经理
                                       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科创板 IPO 配售,持有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4.95%的份额。
                                       直接持有上海志颀 5.26%的出资份额,此外,通过
                                       中信证券普冉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
  8      徐小祥        副总经理
                                       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科创板 IPO 配售,持有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12.65%的份额。
                                       直接持有上海志颀 4.84%的出资份额,此外,通过
                                       中信证券普冉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
  9      曹余新        副总经理
                                       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科创板 IPO 配售,持有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7.92%的份额。
                                     直接持有宁波志旭 7.14%的出资份额,此外,通过
                    董事会秘书、财务 中信证券普冉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
 10      钱佳美
                        负责人       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科创板 IPO 配售,持有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3.52%的份额。
                                       直接持有宁波志冉 9.52%的出资份额,此外,通过
                    高级专家工程师
                                       中信证券普冉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
 11      汪齐方     兼资深经理、核心
                                       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科创板 IPO 配售,持有集合资
                        技术人员
                                       产管理计划 2.75%的份额。
注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海志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311,516 股,中信证券普冉股


                                          9
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直接持有 850,415 股。
注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宁波志冉持有上海志颀 6.31%的出资份额,宁波志旭持有上
海志颀 4.21%的出资份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十一、 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建文                    赵   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