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2021-08-20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于2021
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基于各子公司管理功能定位与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完成,
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具体情况
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196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4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4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2,234,000.00元,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3,323,585.91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58,910,414.09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3-4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
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5,089.96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801.08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4,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总计 35,891.04
三、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一)情况概述
基于各子公司管理功能定位,结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覆盖地域,公司拟新增
全资子公司上海倍轻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倍轻松电子”)、北京
倍轻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倍轻松科技”)、武汉倍轻松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倍轻松科技”)、广州市倍之松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州倍之松销售”)、深圳市倍轻松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倍轻松
销售”)、西安倍之松健康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倍之松健康”)
作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的增加有利于公司零
售渠道的有效拓展,确保该募投项目顺利完成。
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体之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之源”)
作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未来规划体之源为产
研销一体公司。新增体之源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
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使募投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及投产中更好的
运营。
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新增前) (新增后)
倍轻松、上海倍轻松电子、北京倍轻松科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倍轻松 技、武汉倍轻松科技、广州倍之松销售、
深圳倍轻松销售、西安倍之松健康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倍轻松 倍轻松、体之源
公司此次仅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
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 上海倍轻松电子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倍轻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2 月 2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104590368808C
码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 201 号 813 室
法人代表 蔡金发
股权结构 倍轻松持股 100%
经营范围 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I 类医疗器
械、II 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
服饰、鞋帽、化妆品、玩具、工艺品;货物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
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
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职能 负责华东地区的直营业务
2. 北京倍轻松科技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倍轻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6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105740092502A
码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39 号院 23 号楼 11 层 1205
法人代表 蔡金发
股权结构 倍轻松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
品、仪器仪表、I 类医疗器械、II 类医疗器械、家用电
器、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化妆品、玩
具、工艺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健
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
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
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职能 负责华北地区及东北地区的直营业务
3. 武汉倍轻松科技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武汉倍轻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20111587979384J
码
住所 洪山区雄楚大街 268 号出版文化城出版大厦 9 层 C903 室
法人代表 蔡金发
股权结构 倍轻松持股 100%
经营范围 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
表、水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
关配附件的销售;家电、家居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
床上用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化妆品、精油、玩
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一次性发热贴产
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饮水机)、与生活饮用水
接触的净水器、模具及配件、食品、保健品、茶叶的销售
及网上销售;物流代理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健康养
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软件服务;在网上从事商贸
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推广;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业务职能 负责华中地区和西南地区的直营业务
4. 广州倍之松销售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州市倍之松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101MA9UQ2LA3G
码
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南站南路 133 号 226 铺
法人代表 蔡金发
股权结构 倍轻松持股 100%
经营范围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健康管理
咨询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心理咨询除外,不含许
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营养健
康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零售;纺织品、针
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服装辅料批发;茶叶作物及饮料
作物批发;化妆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
子产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仪器仪表批发;;非酒
精饮料及茶叶零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非酒精饮料、茶
叶批发
主要业务职能 负责华南地区的直营业务
5. 深圳倍轻松销售
企业名称 深圳市倍轻松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4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760491412F
码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三路 269 号星河国际花
园裙楼福田星河 COCOPARK 南区 2 层 L2-061 商铺
法人代表 蔡金发
股权结构 倍轻松持股 100%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材、健身器材、
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第
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销售;家电、家居用品、办
公用品、日用品、床上用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
化妆品、精油、中草药包、玩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礼品、一次性发热贴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
产品(饮水机)、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净水器、模具及配件
的销售及网络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软件服
务;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
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中草药包、散装食品、饮料、
茶叶的销售及网络销售;餐饮服务;冷热饮品制售;物流
运输服务。
主要业务职能 负责华南地区的直营业务
6. 西安倍之松健康
企业名称 西安倍之松健康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5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10102MAB0WLC3XK
码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 236 号图书大厦 942 室
法人代表 蔡金发
股权结构 倍轻松持股 10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
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居用品
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
帽零售;化妆品零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
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职能 负责西北地区的直营业务
7.体之源
企业名称 深圳市体之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3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064984037E
码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19 层
1902
法人代表 贺小潮
股权结构 倍轻松持股 100%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保健器材的研发、销售;电子保健
产品、仪器仪表、健身运动器材的销售;办公用品、化妆
品、精油的零售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保
健用品的生产;电子保健品、仪器仪表、健身运动器材的
生产 、中草药包、散装食品、饮料、茶叶的销售及网络销
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生产、销售。
主要业务职能 公司销售业务的运营主体之一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风险仍然保持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本次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四、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情况
(一)借款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且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增加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倍轻松电子、北京倍轻松科技、武汉倍轻松科技、
广州倍之松销售、深圳倍轻松销售、西安倍之松健康、体之源,为了提高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和募投
项目的实际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及相应存款利息,向以上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各借款额度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分批拨付事宜。具体无息借款额
度如下:
序号 公司简称 借款年限 借款额度(万元)
1 上海倍轻松电子 3年 2,500
2 北京倍轻松科技 3年 1,800
3 武汉倍轻松科技 3年 1,500
4 广州倍之松销售 3年 1,000
5 深圳倍轻松销售 3年 2,200
6 西安倍之松健康 3年 1,000
7 体之源 3年 2,500
总计 12,500
上述全资子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
安排。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向子公司提
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分别存放于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施监管。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公司针对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拟安排全资子公司上海倍轻松电
子、北京倍轻松科技、武汉倍轻松科技、广州倍之松销售、深圳倍轻松销售、
西安倍之松健康、体之源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公司
将列为甲方 1,各全资子公司将列为甲方 2)将与新增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
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拟新增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文本与公司现行已经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无重大差异。董事会拟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三)接受无息借款的分子公司基本情况
接受无息借款的分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议案“三、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之“ (二)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四)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
响
本次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系公司为建设募投项目而实施,有利于满
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借
款完成后,上海倍轻松电子、北京倍轻松科技、武汉倍轻松科技、广州倍之松
销售、深圳倍轻松销售、西安倍之松健康、体之源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
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
权,财务风险极小,处于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后续上海倍轻松电子、北京倍轻松科技、武汉倍轻松科技、广州倍之松销
售、深圳倍轻松销售、西安倍之松健康、体之源将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用于存放汇入的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增
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有
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安信证券对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