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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轻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5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 年 11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
    而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并追
    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
    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实施问答》,对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
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的会计处理给出了明确规定。企
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
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
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
业成本”项目中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
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将按照《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 2021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颁布的上述《实
施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实施问答》要求,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
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据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按此执行,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
表相关科目,该变更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影响金额(负数表示减少)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科目            2020 年度

                                                    合并报表            母公司

在 商品 控制 权转 移给客户 之
                                    销售费用       -9,217,515.57   -3,564,004.31
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
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
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          营业成本        9,217,515.57    3,564,004.31
本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
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