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深圳市倍 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 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担 保事项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