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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轻松: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7-0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有关规定,就倍轻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 号),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410,000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61,6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 49,094,58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545,41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其中,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 1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
1,541,000 股,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其他限售股股东 5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 8,510,843 股。本
次共解禁限售股数量为 10,051,8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1%,以上限售股解
禁后将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以及战略配售限售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1
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
的承诺如下:

    (一)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的股东汪荞青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
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下的股东蔚叁投资、欢乐世纪、红土投资、李
践承诺:


                                   2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本企业/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
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安信资管倍轻松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
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
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
有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051,84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
为16.31%。
     其中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541,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为该限售期的全部
战略配售股份数量;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8,510,843
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占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号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1    汪荞青                   3,436,786         5.58%        3,436,786            0
     蔚叁投资(上海)有
2                             1,839,996         2.99%        1,839,996            0
     限公司
     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
3                             1,355,857         2.20%        1,355,857            0
     资基金(有限合伙)
4    李践                      974,299          1.58%         974,299             0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
5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903,905          1.47%         903,905             0
     (有限合伙)
     安信资管倍轻松高管
6                             1,541,000         2.50%        1,541,000            0
     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3
                                          持有限售股占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号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10,051,843        16.31%       10,051,843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8,510,843                     12
     2    战略配售股份                               1,541,000                    12
          合计                                      10,051,843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倍轻松上述限售股份持有
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翟平平                      顿忠清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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