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4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
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梁文昭先生、独立董事李勇先生
及董事汪荞青女士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梁文昭先生担任。
二、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2/2/22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2/4/21 1、《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3、《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2/5/16 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8/18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10/27 1、《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的综合评估,经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
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
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定期报告,认为该等报告
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
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
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
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要求,本着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
作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成果等情况,
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