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倍轻松: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
到直接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马学军先生提交的《关于在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的要求,拟对公司经
营范围作出如下调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材、健身器材、
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件及相关配附
件的研发、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研发;提供以上产品的代理研
发服务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家电、家居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床上用品、纺
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化妆品、精油、玩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礼品、一次性发热贴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饮水机)、与生活饮用
水接触的净水器、模具及配件的销售及网络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
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软件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
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
研究;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及相关
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养生
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仪器
仪表、水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件及相关配附件的生产;第二
类医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生产、销售;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
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中草药包、散装食品、
饮料、茶叶的销售及网络销售;餐饮服务;冷热饮品制售;物流运输服务;单用
途商业预付卡的销售;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材、健身器材、
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件及相关配附
件的研发、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研发;提供以上产品的代理研
发服务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家电、家居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床上用品、纺
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化妆品、精油、玩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礼品、一次性发热贴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饮水机)、与生活饮用
水接触的净水器、模具及配件的销售及网络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
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软件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
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
研究;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及相关
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养生
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
销售;家用电器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水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件及相关配
附件的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生产、销售;信息服务业务(仅限
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中
草药包、散装食品、饮料、茶叶的销售及网络销售;餐饮服务;冷热饮品制售;
物流运输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销售;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相应修订《公司章
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      一般经营项目: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
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    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
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    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
件及相关配附件的研发、销售;第二类医    件及相关配附件的研发、销售;第二类医
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研发;提供以上产    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研发;提供以上产
品的代理研发服务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家    品的代理研发服务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家
电、家居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床上    电、家居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床上
用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化妆      用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化妆
品、精油、玩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    品、精油、玩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礼品、一次性发热贴产品、涉及    除外)、礼品、一次性发热贴产品、涉及
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饮水机)、与生    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饮水机)、与生
活饮用水接触的净水器、模具及配件的销    活饮用水接触的净水器、模具及配件的销
售及网络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售及网络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
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软件    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软件
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      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
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    技术转让;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
究;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    究;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    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
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养生保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养生保健
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动);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
许可经营项目: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      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
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    售;家用电器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件及相关配附件的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    动)
及相关配附件的生产、销售;信息服务业    许可经营项目:水杯、水机、第一类医疗
                 修订前                                  修订后
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    器械、医疗器械软件及相关配附件的生
务业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      产;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生
营);中草药包、散装食品、饮料、茶叶    产、销售;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
的销售及网络销售;餐饮服务;冷热饮品    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凭增值电
制售;物流运输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中草药包、散
的销售;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装食品、饮料、茶叶的销售及网络销售;
                                        餐饮服务;冷热饮品制售;物流运输服
                                        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销售;以特许经
                                        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行使,该等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                                  决议;
               修订前                                  修订后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本章程;                     (十) 修改本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   (十二)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的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30%的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划;                                    划;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六) 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事项。                                  股份的事项;
                                        (十七)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
                                        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
                                        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
工作;                                  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修订前                                  修订后
算方案;                                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方案;                                  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捐赠等事项;                            捐赠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避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十)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项和奖惩事项;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二)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三)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 法律、法规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十四)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职权。                                  (十五)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 法律、法规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修订前                                    修订后
                                         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根
 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据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份、将股份用于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作出决
                                         议,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
                                         人一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为便于实施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
项涉及的章程变更、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