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科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830809 证券简称:安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科技”、“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3月23日行使完毕。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其中,中信证券担
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
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
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信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3.00元/股于2023年3月13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75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配售
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安达科技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
月21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
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截至2023年3月23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
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750.00万股,买入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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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
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最高价格为12.03元/股,最低价格为10.80元/股,
加权平均价格为11.4359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中信证券已共同签署《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
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 延期交付 限售
序号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股数 股数 期安
(万股) (万股) 排
1 南宁安达恒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9.8144 173.9443 6个月
2 贵阳产控资本有限公司 579.8144 173.9443 6个月
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3 579.8144 173.9443 6个月
伙)
4 贵州省金产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9.9072 86.9722 6个月
5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 57.9814 17.3944 6个月
6 北京皓瑞凯科技有限公司 173.9443 52.1833 6个月
7 成都锐兆科技有限公司 173.9443 52.1833 6个月
8 青岛佳理知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3.7796 19.1339 6个月
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进化北交所股
9 1.0000 0.3000 6个月
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500.00 750.00 -
中信证券自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发行数量限额的3个交易日
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
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2023年3月23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57265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7,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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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其中对超额配售选择权事宜进行了
明确,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等,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殷雪灵、廖信理、曹斌亦对本项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其中对超额配售选择权事宜进行了
明确,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等,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明确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
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
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
2022年11月,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2023年3月,公司出具《贵州
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项目超额配售选择权授权书》,明确授予中信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
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
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
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
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
额超过4亿元,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符合《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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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
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
方案的要求,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发行人
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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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之盖章页)
发行人: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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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之盖章页)
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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