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安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830809 证券简称:安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中
小企业孵化园 B5 组团 B5-3 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建波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
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655,767.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15.80%;资产总额 597,042.32 万元,较上年增加 106.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81,149.35 万元,上年同期增长 251.5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2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2 年度生产及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2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刘建波先生代表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董事会运行及公司治
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了相应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刘建波先生对公司 2022 年度运营情况做具体报告,并汇报公司
2023 年度的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公司 2022 年
度经营情况,公司拟以现有股本 611,510,8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1,151,082.1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殷雪灵、廖信理和曹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内部控制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编制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9435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殷雪灵、廖信理和曹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
规章制度,严格对公司 2022 年度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编制了《关于治理专项
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
告编号:2023-04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3]第 009437 号。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股票定向发行方案
的议案》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股份不超过 139,924,821 股,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4,009,800.00 元。2022 年 7 月,公司完成上述股票定向
发行,定向发行 139,924,821 股新股,募集资金共计 354,009,800.00 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设立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公司根据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贵州安达科技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 大 华 核 字
[2023]009436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综合评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系公司北交所上市的审计机构,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审计成本,
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
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①“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
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
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规定①,自 2022 年 12 月 13 日(解释公
布之日)起执行规定②、规定③。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文件执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殷雪灵、廖信理和曹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 1-3 月,公司(合并报表数)实现营业收入 193,967.23 万元,同比增
加 40.48%;净利润 2,331.99 万元,同比减少 93.3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贵州安达
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
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 2023 年 3 月 23 日
起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
价格 13.00 元/股,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收盘
为触发日。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实施稳定股价预案,具体的稳定股价措
施如下:
(1)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方式为公司回购股份;
(2)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3.00 元/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4,000.00 万
元,不超过 7,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
宜,则回购期限自该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殷雪灵、廖信理和曹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
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
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回购股份方
案如下:
(1)回购用途: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方式:竞价方式
(3)回购价格:不超过 13.00 元/股
(4)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4,000.00 万元,
不超过 7,000.00 万元,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区间为 3,076,923 股-5,384,61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0.88%,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
期限自该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殷雪灵、廖信理和曹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实施回购股份方案,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本次回购股份事项顺
利进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的内
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及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间、
数量和金额的调整);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的办理;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殷雪灵、廖信理和曹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签订<20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 11 月,公司与南宁市人民政府、横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年产 20 万
吨磷酸铁锂项目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为进一步落实该战略投资合作协议,公司
拟与南宁市人民政府、横州市人民政府签订《20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合作协议》
并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项目名称:20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 40 亿元
(3)项目实施安排: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产能 10 万吨、投资额 21 亿元,
建设期 1 年;二期产能 10 万吨、投资额 19 亿元、建设期 1 年(一期投产后 1 年
内启动)
(4)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定国有平台公司发起设立规模为 10 亿元的产业投资
基金(其中 1 亿元已用于公司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产业投资基金与公司共同
出资设立南宁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其中产业投资基金对南宁项目公司出
资不超过 9 亿元、持股占比 49%,公司在南宁项目公司持股占比 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
下午 14 点在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白安营村安达科技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1)《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
案》;
(13)《关于签订<20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