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森萱医药: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22-09-16
经审查 ,本 所律师认为 ,公 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和 内容以及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
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⒛” 年 9月 15日 (星 期四 )下 午 13:SO在 南
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青年中路 lgs号 国城生活广场 A座 21楼 会议室如期
举行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⒛ 22年 9月 14日 15∶ 00-⒛ 22年 9月 15日 15∶ 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下简称 “中国结
”
算 )持 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和会议内容与会议公告内容一致 。
经验证,本 所律师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 、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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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 )出 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1、 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5人 ,代 表股份
330,3Gg,497股 ,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77。 3g轩 05%。
参与网络投票 的股 东共 2人 ,代 表股份 l,296股 ,占 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00304%。
以上参与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 ,代 表股份 330,370,四 3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38sOOg%。
2、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
(二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
经验证 ,本 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