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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浩淼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6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2021 年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1 年的工
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代表进行汇报。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1 年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出席了其中
的 7 次董事会会议。分别是 2021 年 1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 8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2021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9 月 8 日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10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
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参加
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严格按照《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需要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
认真审核,并按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 年度共发表了 7 份独立意见,分别
是 2021 年 1 月 27 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2021 年 4 月 27 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 年 8 月 16 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 年 8 月 30 日发表了《独
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 年 9 月 8 日
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
年 10 月 29 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管理层充分沟通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
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
还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以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主动地就相关事项
进行沟通。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
取得了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及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
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提议召开董事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
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履职情况: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公司重大战略计划的实施情况等进行跟踪督察,并适
时组织战略研讨会,拟定公司中短期战略规划。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及时对接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把控,形成审计报告,对相关主体实施奖惩,并
跟踪改善情况。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组
织半年度及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测评相关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出
相关建议。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报告期内,董事会未换届选举,也未重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本着忠实、诚信、勤勉、尽责
的精神,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要求,积极
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继续加强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开展与经营管理情况,增强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提高公司
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俞鹂   贺芳   周兰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