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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浩淼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5,560,9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93,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 2021 年
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对 2022 年工作作了部署。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560,8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2021 年度的
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总结了 2021 年工作情况,并对 2022 年工作进行了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560,8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 )披露的《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
号:2022-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560,8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560,8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560,8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现状及 2022 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结合行业及市场发展状
况,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560,8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560,8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560,8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560,8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560,8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 http://www.bse.cn/ ) 披 露 的 《 续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2-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560,8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七)    《关于    1,435,249 99.9930%           100     0.0070%       0          0%
         <2021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肖郑东、张大林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
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