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浩淼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3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6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表决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徐亮、俞鹂、贺芳、周兰因疫情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俞鹂、贺芳、周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郭刚建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2-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郭刚建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2-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郭刚建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拟进行股权激励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郭刚建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
激励计划权益的授予日,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相关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份
登记、限售、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2)若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
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分期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达成情况及可解
除限售的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注销;
(4)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进行激
励计划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5)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7)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
介机构。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郭刚建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