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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浩淼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3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
    3、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任
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监
管指引第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
存在关联关系董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形,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
过半数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7、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激励约束机制,打造更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考核体系,吸引、留住核心员工并
激发其主人翁意识,以增强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
于对核心骨干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指标两个层面的考核要求,将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绩效进行了紧密结合。
    本激励计划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结合了公司现状、未来战略规划以及行业的
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营业收入指标是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是企业取得
利润的重要保障,加强营业收入管理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扣非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系衡量公司经营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回报能力
的重要指标。公司以三年的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业绩
增长为考核指标,指标设定科学、合理。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外,公司还设
置了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对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全面、完整的
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上一年的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
例。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
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合理性及科学性。一方面,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主观
能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能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约束作用,为公司经营目
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考核指标设置合理。
    特此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俞鹂    贺芳   周兰

                                                       2022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