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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浩淼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7-04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 公 司 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上发布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
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2-042)及《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2-044)等公告。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公告栏张贴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2022 年 7 月 3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
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对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
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