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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安徽凤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6  

                        证券代码:832000          证券简称:安徽凤凰         公告编号:2022-070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
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认
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水
平与个人业绩情况,2022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目标以及同行业、同
地区薪酬水平,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符合公司实
际发展水平与个人业绩情况,2022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目标以及同
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有利于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
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兑现结果以
及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针对《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决定合理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
执业资格,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相关的经验与能力,在审计
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 2021 年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我们同
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针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
分配前提、分配比例等事项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针对《关于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外币结算比重较高,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
生产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进行的套期保值,不是以单纯盈利为目的
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目的是为了在适当时期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相关业务制订了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传明、李玉文、盛明泉
                                                       2022 年 4 月 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传明)




                                                           (李玉文)




                                                           (盛明泉)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