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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安徽凤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2-05-18  

                            天禾律师                                    安徽凤凰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2 第 00926 号




致: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和贵公司(下称“公司”)、《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与安徽天禾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刊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3 日)的股东名册;

    6、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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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安徽
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结果统计表》;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
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载《关于召
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16 户,共代表股份 63,880,3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29%。会议由公
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巫界树先生主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议通知一致,符
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户。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5 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
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北京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代
理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明。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1 户。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获得北京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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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
合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
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以记名投票方
式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记名投
票方式按规定程序对议案进行表决。采用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的前日 15:00 至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 15:00。

    网络投票结果由中国结算负责统计。

    3、投票活动结束后,结合中国结算出具的《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结果统计表》,现场统计并公布了每项议案的表决
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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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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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3,880,3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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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1 年
 12                            3,544,834       100%    0             0      0          0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验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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