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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安徽凤凰:回购股份结果公告2022-12-09  

                           证券代码:832000          证券简称:安徽凤凰          公告编号:2022-128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张传明、李玉文、盛明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股份回购概要如下: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通知发出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4.98 元,低于最近
一期每股净资产,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第二条第四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第
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情形。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5.5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5.17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009,065 股,不超过 2,009,06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1.05%-2.08%,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以及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554.99 万元至 1,104.99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实际回购股
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2 年 10 月 14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2 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
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六)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的
相关规定,对已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七)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已分别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问询函并获得回复,上述主体暂无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减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14 日开始,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结束,实际回
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
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2,009,0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848%,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100%,最高
成交价为 5.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723,694.35 元(不
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97.0479%,其中 12 月 8
日,公司盘中已回购股份超过 1,927,381 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安徽凤凰滤清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106),《安徽
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安徽凤凰滤清器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2-108);
    2、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东和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补发公告的声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
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3、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了《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凤
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2-113);
       4、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了《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
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5、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了《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6、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
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
    7、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了《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
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
    8、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
公告》(公告编号:2022-127);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
票情况与回购方案公告中披露情况一致。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
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
的相关规定。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
的相关规定,对已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具体实施方案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一)《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证券交易明细》。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