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禾昌聚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832089 证券简称:禾昌聚合 公告编号:2021-127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昌聚合”)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7 日,禾昌聚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不超过 2,300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截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格 1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509,433.9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490,566.04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1]
第 230Z0243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8,620,670.46 元,本次拟置换 8,620,670.46 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 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年产 56,000 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 8,620,670.46 8,620,670.46
2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8,620,670.46 8,620,670.46
根据《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视实际情况
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做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16,509,433.96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前),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 12,000,000.00 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990,566.04 元,本次
拟置换 990,566.0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
发行费用总额(不
序号 费用类别 付的发行费用总额 拟置换金额
含税)
(不含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2,000,000.00 - -
2 律师费用 1,037,735.85 - -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3,301,886.79 990,566.04 990,566.04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169,811.32 - -
合计 16,509,433.96 990,566.04 990,566.04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相关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苏州禾昌聚
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
(二)《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三)《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
核查意见》。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