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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禾昌聚合: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07  

                        证券代码:832089        证券简称:禾昌聚合         公告编号:2023-032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是基于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权益分派没有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未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是公司参照其他同行业、同地
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并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
合因素制定的;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职责的意识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
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
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
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本次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
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
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
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信息与
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
况。公司按照制度规定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订了比较完善、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该议案的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北交所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占世向、郁文娟、袁文雄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