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威:民生证券关于奥迪威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6-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威”、“发行人”或“公
司”)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行使完毕。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
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1)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民生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1.00元/股
于2022年5月30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4,695,652股,占初始发行股份
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
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奥迪威于2022年6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7
月13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方式购买发
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截至2022年6月20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
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4,695,652股,买入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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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
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4,951.37万元(含经手费、过户
费),最高价格为10.92元/股,最低价格为10.22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10.54元/
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民生证券已共同签署《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
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量 延期交付数量 非延期交付数
序号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限售期安排
(万股) (万股) 量(万股)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3.4783 36.5217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 30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 30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6.0869 306.0869 -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5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 80 -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共青城汇美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6 40 40 -
司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7 深圳犀牛之星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40 40 -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长兴致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8 30 - 30
伙)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9 耀康私募基金(杭州)有限公司 30 - 30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合计 626.0869 469.5652 156.5217
民生证券自累计回购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3个
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
延期交付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2022年6月14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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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58676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4,695,652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具体方案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比例及
相应发行股票数量。
2022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比
例及相应发行股票数量。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
据具体情况择机确定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
售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
(即 469.5652 万股)。
2022 年 5 月 6 日和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与民生证券签署了《广东奥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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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承
销协议》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主承销协议之补充协
议》,明确授予民生证券超额配售股票并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
场竞价交易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
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
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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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
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军 朱展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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