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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奥迪威:关于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2-12-28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2-098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
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
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进行置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迪
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979 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0.4348 万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0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434.78 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645.37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9,789.42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296 号《验
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奥园广场支行 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有关文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拟使用自筹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投资额          投资额
        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
  1                                   8,412.00        8,412.00                   0
            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
  2                                  12,615.00       12,615.00                   0
            发及产业化项目

  3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2,170.00        8,762.42          3,407.58

              合计                   33,197.00       29,789.42          3,407.58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支出中包括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
用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人员
薪酬需要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同时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均
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因此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直接支付募投项目相
关人员费用可操作性较差或不具有可实施性。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涉及的检测费、研发材料费用、自制设备组件配件费等支
出频繁且零碎,若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支付该等费用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
付的情况,且若按照各个募投项目用途拆分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操作实践,降低
付款效率,影响项目进度。
    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将根据实际
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统计支付的募投项目款
项金额,按照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别归集与核算,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
额置换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
金。

    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
作流程

    为确保部分自有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自有资金先行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或费用报销前,根据具体业务内容确认可
以采取自有资金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按业务需要签订
相关合同。于业务付款时点,按公司付款流程提交付款单据,财务部门根据
公司相关付款制度要求进行付款单据审核,审核无误后,从自有资金账户支
付款项。

       2、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的相关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
房公积金等费用的归集情况,按半年编制募投项目支付汇总表,各项付款以
资金支付时点进行统计。公司财务部门将已统计的半年募投项目支付汇总表,
报送公司内部流程审批,并同时发送保荐机构,经公司内部流程审批同意和保荐
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审核无异议后,将已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
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中应逐
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对已支付的
费用明细、付款凭据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
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
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决策程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合理,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的操作便利性,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以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
司已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北京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三)《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