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柏星龙: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5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初大智女士、杨强先生、盛宝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
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
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初大智、
杨强、盛宝军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初大智 6 6 0 0 否 2
杨强 6 6 0 0 否 2
盛宝军 6 6 0 0 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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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
指引,履行相关职权,保障公司合规运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有关事项进行审
议,并按规定将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初大智、杨强、盛宝军对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5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2 年 4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月 27 日 第九次会议 议案、《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
更 正 》 议 案 、《 关 于 更 正 < 公 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关于更正<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议案、《关于续聘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议案
2022 年 5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同意
月 26 日 第十次会议 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
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措施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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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
年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
机构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19 年 至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 在 北 交 所 上 市 事 宜 的 议 案 》、
《关于修改〈深圳市柏星龙创意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
制度〉的议案》
2022 年 8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 同意
月 19 日 第十一次会议 分派预案>议案》、《关于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议案》
2022 年 8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关于取消<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同意
月 31 日 第十二次会议 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2022 年 10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关于拟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同意
月 17 日 第十三次会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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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现场与公
司管理层开展现场沟通交流,对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会议决议执行落地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
四、 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提
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做到事先审阅、认真审
核。对应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议案,均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地发
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内部规范运作,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中对于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相
关章节,确保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运作能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 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为更好地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利。
七、 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
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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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初大智、杨强、盛宝军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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