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华维设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24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6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 2799 号
199#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5,018,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59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根据相关规定修订《公
司章程》中相应的条款。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8,45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
反对股数 1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6%;弃权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市,本公司已与北京证券交
易所签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协议》,本公司正式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拟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以最终工商审批登记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8,45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
反对股数 1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6%;弃权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议案一:《关于选举刘永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拟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永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1-08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1-082)、《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3)。
议案二:《关于选举熊建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持股 3%以上股东廖宜勤提名,拟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熊建新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1-088)、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议案一 关于选举刘永平先 2,300 0.0066% 未当选
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选举熊建新先 35,008,456 99.9712% 当选
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的议案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议案一 关于选举刘永平 2,300 0.0066% 未当选
先生为公司独立
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选举熊建新 872,300 2.4910% 当选
先生为公司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宋炫澄、刘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熊建新 独立董事 任职 2021 年 12 2021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7 日 时股东大会
刘永平 独立董事 任职 2021 年 12 2021 年第三次临 审议未通过
月 27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维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