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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维设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28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2-042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 2799 号
199#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250,0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51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王剑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副总经理廖宜勇因疫情缺席,见证律师列席
 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12)、《公司章程(草案)》
(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的《股东大会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2-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
事会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2-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监
事会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2-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2-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2-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2-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2-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承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承
诺管理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2-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2-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
   用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资
金占用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
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2-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草案)》(公告编
号:2022-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公告
编号:2022-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累积投票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累
积投票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2-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43,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草案)》(公告
编号:2022-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37,15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7%;
反对股数 12,8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议案    《关于     6,860     49.4949%    7,000     50.5051%     0           0%
 (八)   修订<
          利润分
          配管理
          制度>
           的议
          案》
  议案   《关于    1,000     7.2150%   12,860   92.7850%       0        0%
  (十   修订<
  七)   董事、
         监事薪
         酬(津
         贴)制
         度>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锋、张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