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华维设计: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8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2-055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对有关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
弃权情形。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列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
本年应出
事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
席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大会次数
次数
议
廖义刚 17 17 0 0 否 4
罗奇 16 16 0 0 否 3
熊建新 1 1 0 0 否 1
注:原独立董事罗奇因个人原因辞职,任职到 2021 年 12 月 27 日止;熊建
新接续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起。
二、2021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
立、客观的立场,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意
序 发表独立 发表独立意见 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意见时间 的会议名称 类
型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 2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同
1 第二十一次会
月8日 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意
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 3 同
2 2021 年第一次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月1日 意
临时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 3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 同
3 第二十二次会
月 10 日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意
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 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同
4 第二十三次会
月 18 日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意
议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年
度权益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 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4 同
5 第二十四次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月 16 日 意
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021 年 5 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 同
6
月 21 日 第一次会议 的聘任程序事项 意
2021 年 7 第三届董事会 同
7 收购长沙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5%的股权事项
月7日 第二次会议 意
2021 年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同
8
8 月 25 日 第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意
2021 年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提名刘永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同
9 12 月 10
第七次会议 议案》 意
日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廖义刚、时任独立董
事罗奇均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廖义刚)、提名委
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罗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廖义刚)。鉴
于罗奇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熊建新接
替罗奇担任相应专门委员会职务。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董事结合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日程安排,和
管理层充分沟通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主
动地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
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独立董事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事
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开信息中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或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
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结合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参加了部分监管部门、交易
所(或股转公司)、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上市公司监管培训,提升了独立董事
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
2021 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不存在被北交所(或股转公司)实施工作措
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将继续确保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诚信与勤勉
的义务,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践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廖义刚
独立董事:熊建新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