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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公告]华维设计: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1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维设计”、“公司”)

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华维设

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

于核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8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371.185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

发新股),发行价格为 9.16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8,887.00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737.32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7,149.69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截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后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1] 2780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

定,并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

行及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设计与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

任一时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

述额度。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有效,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

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中心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

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运行。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未

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

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

日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北交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一

定期限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维设计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华维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该事项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东北证

券对华维设计本次拟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