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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维设计: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2-061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
号:2022-05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1.42%股份的股东廖宜勤书面提交的
《关于公司变更承诺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产使用范围的议案》,提请在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1 年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期间,针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出具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说明》(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说明》”),现拟对其中部分承诺事项进行变更。
具体如下:
     一、原承诺相关情况
     (一)原承诺事项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说明》中承诺,“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购房产
将全部用于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及工程总承包等主营业务,自取得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
内,公司不对外转让上述房产且不用于对外出租,不直接或变相通过交易上述房产获
利”。
     根据《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相关
内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在深圳、杭州、成都三地购置办公场地,并对上述办公场地
进行装修。本次承诺变更涉及的房产为公司在深圳购置并装修的房产(以下简称“深圳
房产”)。
     (二)深圳房产情况
     深圳房产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彩田路交汇处联合广场 A 栋塔楼 A5201、
A5203、A5207、A5209,系公司自第三方处受让。公司已经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就深圳
房产取得产权证书,自公司取得深圳房产产权证书之日至本议案提交之日,公司深圳房
产不存在对外出租的情形。
     二、变更原因及变更后的承诺
     (一)变更承诺的原因
     2022 年初,中国香港、深圳市轮流发生较大规模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多地被划
为封控区、管控区或防范区。目前,公司深圳房产已有部分员工入驻办公,但受疫情影
响,公司在深圳地区的办公场地布置、人员进驻以及业务开展进度未能按预期计划及时
开展;深圳房产自装修完成后部分房产暂时处于闲置状态。此外,由于上海疫情较为严
重,且存在较高的外溢风险,对公司外地分支机构的业务拓展带来一定的挑战。基于上
述情况,为配合国家防疫政策,减少人员流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深圳房产长期
闲置造成的经济损失,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在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的前提下,
公司拟将部分深圳房产用于对外出租,预计对外出租期限三年。
     (二)变更后的承诺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说明》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拟变更如下: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购房产将全部用于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及工程总
承包等主营业务,自取得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公司不对外转让上述房产且不用于对
外出租,不直接或变相通过交易上述房产获利。对于因疫情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
正常开展业务的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购置房产,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房产闲置对公
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当地及周边疫情未完全结束、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因素未完
全消除前,在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可将所涉部分房产用于对外
出租。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
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廖宜勤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
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廖宜勤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承诺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产使用范围的议案》,股东廖宜
勤以临时提案形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六)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审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承诺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产使用范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三)、议案(五)、议
案(七)、议案(八)、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


五、备查文件目录
    股东廖宜勤提交的《关于向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含议案
附件)。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