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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维设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11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9,495,947.9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4,068,894.34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3,095,000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 36,083,25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
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4、公司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
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三)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允许的情况下,
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公司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
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经审计财
务报表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
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
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对本章程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
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
规定。
    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的规
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2),公司承
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公司将严格履行该回报
规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承诺正在履行中。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形式
    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下,公司分配年度股利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出现重大资金支出(指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上
述公司发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交易涉及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或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20%以上。
    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
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在有关法
规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在符合前述要求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考虑到未来公司可持续发展,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
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提出的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