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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康比特: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3-01-12  

                        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
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稳定股价方案涉及股份回购,相关回购方案仍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情形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如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若发生除权、除息情形的,价格作相应调
整),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情形二: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
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发生除权、除
息情形的,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      稳定股价措施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8 元/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440.00 万元,
不超过 880.00 万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
股 份 数 量 区 间 为 55.00 万 股 -110.00 万 股 , 占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0.44%-0.88%,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3 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4.预计按照上限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77,672,760         62.39%   77,672,760         62.39%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        46,827,240         37.61%   45,727,240          36.73%
   份)
   3.回购专户股份                                       1,100,000         0.88%
   总计                    124,500,000    100.00%      124,500,000    100.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股价在一定期限内高于基准价格;
       3. 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 资金使用完毕;
       5. 其他终止条件。
       公司将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稳定股价措施结果公
告。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触发上述启动条件,则再
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
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相关情况。

       4.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
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将
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发表明确意见,但因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的除外;
       (3)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
员未履行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
人员将向投资者公开道歉;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不参与公司的现金分红,其应
得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扣留,直至履行其承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司处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应得薪酬的 20%由公司扣留,直至履行其
承诺,但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