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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康比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1-1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比特”或“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康比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康比特
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88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2 年 12 月 8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9 号),经批准,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 20,49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8.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3,9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 25,530,595.6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8,389,404.38 元。截
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00Z003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
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运动营养食品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
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
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
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
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
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冬                 洪吉通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