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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康比特:董事换届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白厚增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026,472 股,
占公司股本的 5.6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一凡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孙宇含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焦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72,655 股,
占公司股本的 2.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则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72,655 股,
占公司股本的 2.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奇庚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俞放虹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付立家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志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志军,男,1963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 年 7 月
至 1993 年 9 月,就职于北京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1993 年 9 至 1995 年 5
月,就职于光大国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7 月,就职于中
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担任投资部法务;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5 月,就职于北
京市天地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01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
所,担任合伙人。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
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提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
际发展的需要,其任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白厚增先生、李奇
庚女士、焦颖女士、杨则宜先生、孙宇含女士、王一凡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俞放虹女士、张志军先生、付立家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与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