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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科润智控: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834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2-052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科润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东 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

的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大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东的合计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监事会和召

                                     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
                                 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

                                 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1)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2)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2)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3)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3)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含表决权恢复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的优先股股东),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4)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日;                         (4)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5)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登记日;

码。                             (5)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码;

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股 (6)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 表决程序。

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公司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 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股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的,应当在召开 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 第 三十 五 条 股 东大 会 应有 会 议 记

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 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

记载以下内容:                    记载以下内容:

……                              ……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 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

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 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

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

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 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

授权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 席的授权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

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 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

少于 10 年。                      限不少于 10 年。

……                              ……

第三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三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控股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不得取得公司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
                                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

                                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

                                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

                                份在买入后的 36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

                                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

                                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第五十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影响 第五十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影响

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 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
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 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

露:                               露,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                               露:

                                   ……

第六十一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 第六十一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完成股票在北京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备查文件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