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一诺威: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3-035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
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
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均
低于本次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或自公
司股票上市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
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
司之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则公司及相关主体应按本预案启动以下稳定股价措施。
二、 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3 年 4 月 3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
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 年 4 月 17 日为触发日。
三、 本次稳定股价安排
依据稳定股价预案的安排,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
回购事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9)。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