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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一诺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3-036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
布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德胜、张义福、齐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回购股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目前存在两个股份回购方案:
    方案一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
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方案一);
    方案二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以下简称方案二))。
    方案一与方案二为两个相互独立的回购方案,不存在相互替代,公司将依据
方案一、方案二分别设置的触发条件履行相关回购义务。
    本次审议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回购股份的议案》系针对方案一制定的
具体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德胜、张义福、齐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回购
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改
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
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二实施期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存在两个股份回购方案,受定期报告、分红派息业务窗口期等多重
因素的综合影响,为保障方案二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方案二的股份回购的实施
期限延长至 6 个月,即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6 个月内。除延长回
购实施期限外,方案二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长后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未超
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德胜、张义福、齐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决议列明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