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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一诺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诺威”或“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有关规定,对一诺威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20 日,一诺威发行普通股 29,932,748 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10.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3,573,005.8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7,390,679.20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    实施主
  序号                          投资总额(调     集资金金额         (%)
            用途        体
                                整后)(1)        (2)       (3)(2)(1)
         募投项目
                      山东一
         年产 34
                      诺威聚
         万吨聚氨
   1                  氨酯股 334,000,000.00 42,259,499.33             12.65%
         酯系列产
                      份有限
         品扩建项
                      公司
         目
  合计       -           -      334,000,000.00 42,259,499.33          12.65%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2,259,499.33 元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金额,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山 东 一 诺 威 聚 中国建设银行股
 氨 酯 股 份 有 限 份有限公司淄博 37050163614109834261                        300,678,689.43
 公司              张店支行
       合计                -                -                                 300,678,689.43

    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前账户余额为 300,678,689.43

元 ,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资 金 42,259,499.33 元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13,288,010.23 进行置换后账户余额为 245,131,179.87 元。


     (二) 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
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年产 34 万吨聚氨
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
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
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 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