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球冠电缆: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834682 证券简称:球冠电缆 公告编号:2022-018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 7 日,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48,000,000 股,
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9.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64,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3,171,698.12 元,超募资金为 1,215,000 元,到账
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7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投入进度
累计投入募集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资金金额
号 资总额(1) (3)=(2)/
(2)
(1)
城市轨道交通
宁波球冠
及装备用环保
1 电缆股份 13,261.37 9,377.26 70.71%
型特种电缆建
有限公司
设项目
2 电线电缆研发 宁波球冠 1,934.30 348.75 18.03%
中心建设项目 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
宁波球冠
3 补充流动资金 电缆股份 18,000.00 17,981.50 99.90%
有限公司
合
- - 33,195.67 27,707.51 83.47%
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的投向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用 拟投入的超募 实际投入超
序号 实施主体 投入进度(%)
途 资金金额 募资金金额
宁波球冠
补充流动资
1 电缆股份 121.50 0 0%
金
有限公司
合计 - - 121.50 0 0%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 工商银行北仑经济技
3901190029200013984 39,725,816.98
有限公司 术开发区支行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 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
388378190997 1,447,865.35
有限公司 行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 交通银行宁波小港支
332006292013000167886 16,236,317.57
有限公司 行
合计 - - 57,409,999.90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投向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21.5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具体情况
公司所处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主营业务对流动资金需求较
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拟将超募资金永久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前不存在财务性投资行
为。
(三)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
将超募资金永久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上述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
更多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 121.5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该项议案内容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
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